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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8中国•承德(第二届)“华峰杯”国际摄影大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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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星云 文章来源:中国摄影家协会网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8-5-8 11:32:55 | 【字体:小 大】 |
摄影,是跨国的语言、友谊的桥梁。 2006年中国•承德第一届国际摄影大展在中国承德市举行。中国摄影家协会和承德市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9月举办2008中国•承德(第二届)“华峰杯”国际摄影大展。现诚挚邀请国内外摄影团体、摄影家和广大摄影爱好者选送作品参展。
一、规则 1、本届大展旨在综合呈现世界各国近年来在摄影上所取得的艺术成就,展示各国摄影家在各种题材、体裁、风格、流派中所突显出来的艺术才华,以此促进世界各国摄影艺术交流和相互借鉴学习。 2、本届大展不接收在中国举办的国际影展、影赛及中国•承德第一届国际摄影大展中已经入选的作品。 3、作品规格: 8X10英寸,即最长边为10英寸(25厘米),方片为8X8英寸,不收组照。所有作品一律不可装裱。黑白及彩色照片均可,数量不限。 4、所有作品必须是原始影像,不得使用暗房制作和电脑加工。 5、请填写参加表,并在所有稿件背面用正楷写明与参加表完全一致的参加类别、作品序号、标题和作者姓名、地址、邮编及电话。 6、参赛费:根据国际惯例收取参赛费,所收费用将全部用于邮寄入选作者图录及国外作者退稿等。国外作者参赛费每人10欧元(15美元)或国际回邮券15张(不收支票)。中国大陆作者不收参赛费,不退稿。 7、所有入选作品,举办方有权在相关的非商业目的的展览、印刷等出版中使用,不再另付稿酬。 8、所有来稿,大展组织者自当尽心保护,但对邮寄途中及其他意外损失不负赔偿责任。 9、凡投寄作品参加本届大展评选的作者,举办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征稿章程之规定。参加本届大展的作品不得发生侵犯他人之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法律问题,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承担责任。 10、凡不符合本章程规定或未交足参加费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。
二、评选委员会: 作品评选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评选委员会由7名摄影专家组成,其中,国外评委2名,国内评委5名。
三、类别设置 本届大展设A、B、C、D四类: A:文化遗产类:传统文化、古代建筑、非物质文化遗产等 B:社会生活类:民俗风情、人物、肖像、人体 C:自然风光类:环境生态、风光、动、植物等 D:新闻类:突发新闻、一般性新闻
四、作品回报: 本届大展拟入选作品280幅,其中,收藏纪念金牌4枚、收藏纪念银牌8枚、收藏纪念铜牌12枚,优秀纪念作品20个并颁发精美证书
获得金、银、铜牌的作者(国外为金牌获得者)将被邀请参加国际大展开幕式并在承德创作一周,在展地的食宿、交通费由本届大展组织者负担。纪念牌获者自居住地至展地的往返旅费自理。 凡在本届大展中获纪念牌及入选的作者,将由中国摄影家协会和承德市人民政府颁发纪念牌和精美证书,所有入选作者均可获得一本精美作品图录。
五、作品类别解释 A类:文化遗产类 记录世界各民族传统文化遗产,如传统的音乐、戏剧、舞蹈等,非物质文化遗产,如木刻、染织、传统手工艺及古代建筑等 B类:社会生活类 反映当今现实生活,如世界各国的社会风貌、文化生活、科学成就以及其他人文题材。 和民俗风情的作品,如各民族不同的宗教信仰、风土习俗、生产和生活方式及等。人物肖像、人体摄影等,表现当代人的风采和性格, C类:自然风光类 通过各种自然景观,自然风光、环境生态、动植物等表现摄影家的审美追求和独特风格,以环保意识为指导思想,用记录手法再现地质地貌和动植物的生态变化。 D类:新闻类 突发新闻和一般新闻,要真实反映所记录的事件。 A、B、C、D类作品均不得使用暗房制作和电脑加工
六、邮寄作品和参加费地址: 中国摄影家协会国际交流委员会收 邮编:100005 地址:中国北京东单红星胡同61号 电话/传真:86-(0)10 - 65255117 电子邮箱: qindi2002@163.com 联系人: 刘榜
七、日程: 截稿日期:2008年7月31日(以收件日期为准) 评选日期:2008年8月10日—15日 展览日期:2008年9月15日 展览地点:中国•承德市 退稿(国外)、图录、入选证书寄出日期:2008年12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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